作文地带题目:福克纳及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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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l897-1962),出身名门望族,全名威廉·卡斯伯特·福克纳。支配这个家族想象力的是福克纳的曾祖父威廉·克拉科·福克纳老上校。他既是种植园主,又是军人、作家、政治家。他还是经营铁路的企业家,他修的铁路是当地惟一的铁路。牛津小镇留下老上校鲜明的痕迹。老上校死后,坟头矗立着一座8英尺高的意大利大理石雕像。讲老上校的传奇故事成为人人参与的一项仪式。他的曾祖父威廉·克拉克·福克纳在密西西比州北部是个很有名的历史人物,在当年南部邦联军内任上校,修建过一条铁路,州内一个镇也是以他的名字福克纳来命名。他还著有几本小说和其他一些作品,这种文学传统一直在家中传承了下来。福克纳作品中的“约翰·萨托里斯上校”就是在他曾祖父的基础上创作而来。
但是威廉·福克纳的父亲却被普遍认为是一个不肖子孙,他的工作换了一又一个,却永远找不到自己安身立命之地。但福克纳为他的母亲自豪,她意志坚定,自尊心强。屡屡失败的父亲与坚强自尊的母亲势不两立,在童年,母亲经常强迫他在“软弱”和“坚强”中做出选择,让他从小就体验到深深的分裂和痛苦。威廉·福克纳比同龄人长得矮小,整个童年都在希望自己能长得高大些。曾祖的荣耀与父亲的落寞构成的巨大反差,家庭的分裂加上身体上的劣势,促使他对想象力从喜欢发展到依赖。福克纳逐渐远离集体活动,甚至逃学。威廉·福克纳把自己看作是曾祖父的孩子,从儿童时代就模仿老上校生活。他弃绝不用父亲的名字卡斯伯特,而把家族巨人的名字威廉看成是自己真正的名字。9岁的时候他就开始说,“我要像曾祖爷爷那样当个作家”——这句话他一再重复,变成一句口头禅。
福克纳笔下的剧情浸染著人物的复杂心理变化,细腻的感情描写穿插其中。他作品最大的外在特点是绵延婉转、结构极为繁复的长句子和反复斟酌推敲后选取的精巧词汇。他一生多产,令很多美国作家羡艳不已,不过也有很多人对其持批评态度。他和风格简洁明了、干脆利落的海明威更是两个极端。一般认为他是1930年代唯一一位真正意义上的美国现代主义作家,与欧洲文学试验者乔伊斯、伍尔芙、普鲁斯特等人遥相呼应,大量运用意识流、多角度叙述和陈述中时间推移等富有创新性的文学手法。 福克纳深受家庭传统和南方风土人情的影响。他的作品中有南方人特有的幽默感,深入刻画黑人与白人的地位、相处、矛盾等敏感问题,生动描绘出惟妙惟肖的南方人形象。写作生涯早期,一位编辑错将他的名字拼为“Faulkner”,福克纳本人也决定将错就错使用下去。
福克纳也是一位出色的推理小说作家,出版过一系列的犯罪小说《马弃兵》(Knight’s Gambit),主角为律师加文·施蒂芬斯(Gavin Stevens,也出现在福克纳其他一些小说内),对约克纳帕塔法郡的人情世故了如指掌。福克纳的很多小说都设在这个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郡(Yoknapatawpha County)中,原型是他故乡所在的拉斐特郡(Lafayette)。约克纳帕塔法是福克纳作品的标志,是文学史上有名的虚构地点之一。他在牛津(密西西比州)的故居也改成了博物馆,由密西西比大学管理。
后来他搬到好莱坞,开始了编剧的生涯,为《夜长梦多》(The Big Sleep,1946)和海明威的《犹有似无》(To Have and Have Not)改编电影剧本,导演都是霍华德·霍克斯(Howard Hawks)。福克纳和霍克斯的秘书梅塔·卡彭特还有一段恋情。
他也是个出名的酒鬼,纵贯一生都浸泡在酒精之中。据传他在喜事之后会更豪饮,一喝就会持续很久。而且经常躺在床上喝,还要家人带酒来陪他。有一则趣闻这样描绘:1949年得知自己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后,他准备在去斯德哥尔摩之前喝得酩酊大醉。通知的当天,他侄子也拿酒来拜访,庆祝在一场橄榄球比赛中大获全胜。虽然当时醉得神志不清,福克纳还是将这两件事的时间放在一起比较,一下子意识到家人是在骗他,改动了去瑞典的日期,为的就是怕他在领奖的时候还醉醺醺的。知道真相后,他还是一直喝到了真正启程为止。
他在斯德哥尔摩发表的得奖感言是诺贝尔文学奖最精彩的感言之一。他说道:“我拒绝认为人类已经走到了尽头……人类能够忍受艰难困苦,也终将会获胜。”这席发言和他的性格十分吻合。他捐献了自己获得的奖金,要“成立一个基金以支持鼓励文学新人”,最后建立了国际笔会/福克纳小说奖。
福克纳的小说泄露他一生努力掩饰的一切:他把分裂和痛苦的肇始与势不两立的父母的所作所为联系起来。《押沙龙,押沙龙》中罗莎克尔·德菲尔德小姐在母亲的死亡和父亲的生存之间进退两难,发现自己的童年还没领略就消失了的悲剧,其中有福克纳的痛苦的影子。福克纳和埃斯特尔青梅竹马,“小情人”的关系持续多年。但是因为他是一个没出息的父亲生下的不成器的儿子,他看来是个无望的求婚者。双方的父母都不同意他俩的结合,认为他无固定职业,无前途可言,没有资格谈婚论嫁。眼看着埃斯特尔与人订婚,“他的世界破碎了。”个人世界的崩溃,外在世界也在濒临崩溃。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统治西方近一个世纪的和平、繁荣和进步濒临末日。也许自己能在世界的崩溃中有所作为?他梦想实现曾祖父那样的荣耀,他决心当飞行员。他找到兵站,但被退了回来。人家嫌他身材矮小,体质羸弱。他接连遭受到情人、亲人和家乡征兵站的抛弃,无法在牛津再呆下去了。他踏上了去纽黑文的英国征兵站的征程。到那儿,他编造身份、伪造文件作为英国人威廉·福克纳被接收了,受训当皇家空军飞行员。他练习柔软体操、急行军、学习航空和飞行原理。眼看就要驾机参战了,孰料战争于1918年11月11日结束了。
他于12月初回到牛津,没有受伤、没有奖励、和表扬。失恋加上英雄无用武之地,福克纳体味了自己命运的多舛。
碌碌无为的生命,虽然让他一事无成,但他看到了更加广阔的世界。福克纳独坐书房时,默然眺望窗外,在日渐消失又日渐兴起的世界中,他既看到荣华富贵,也看到残酷无情:为了让地上长出可供牟利的东西来,可以不惜奴役一个民族、毁坏一片原野。他看到了庸俗、卑鄙、不择手段和旺盛的精力。他更看到自己:一个羞怯的苦恼的人,疑虑、恐惧、担忧,失落感和黑暗感步步逼近,对种种生活问题一筹莫展。若要想在今后一生中保持自尊,必须有所作为,他对自己说。这时,他的内心涌动着两种互相矛盾的冲动,创造的冲动和破坏的冲动,他回忆,同时进行审判、剖析。这种双重性日渐成为他处理经历和往事的惯用方式和特征。他通过想象和模仿的策略,从伟大的祖先身上吸取精神动力的题材。成年以后,他屡次想起那些讲到曾祖父的故事,常常激动不已。他的曾祖父成了他生活中的伟大人物,精神向导。像曾祖父那样成就军功是不可能了,这时对他来说,小时候“我要像曾祖爷爷那样当个作家”这句话响彻耳根。活在世上,只有写作,写虚构小说,才能驾驭这个鱼龙混杂的世界,才能超脱困惑、跨出死胡同、走向宁谧的天地。对于他来说,只有另一个世界足以成为这一个世界的治疗。他决定把天才全部贡献给艺术。
他醉心于过去,忠实于想象。他害怕时光无情流逝,害怕女孩变成女人。福克纳把自己的生存环境渲染成浪漫气息浓郁的世纪末。福克纳创造了从愤怒困惑地说话的老是向后看的幽灵昆丁,到不怒不悲、甚至毫不留恋地接受“文化变迁”的拉克里夫。福克纳发现,人生具有亦悲亦喜的双重性:明知人被时光的洪流冲走,却无法向时光报复的悲剧性;人虽被时光的洪流冲走,却可以尽情地享用时光的喜剧性。福克纳内心分裂深重,他害怕死于分崩离析,这使他对艺术的依赖逐日加重。他始终有一种恐惧,恐惧有一天不仅创作的狂喜会消失,连创作的欲望以及值得一写的内容都会消失。这种恐惧只有当他的目光被老作家安德森引导到自己的故乡上才戛然而止。“我发现这块邮票大的故土值得一写,活得多长,一辈子也写不完。”一个个人物、家族和社会开始在想象中繁殖,场面和情节开始衍生,想象力疯狂地从一种可能飞到另一种可能,不断地涌现新发现,像开掘一个金矿。
福克纳不停地写作,不断有作品发表,却永远挣不到足够的钱。已经写出了《喧嚣与骚动》、《我弥留之际》、《押沙龙,押沙龙》等小说的福克纳,并没有得到相匹配的名声和金钱。福克纳渴望成功,但贫困和默默无闻的生活长期磨练着他。他要一次次的通过写他非写不可的东西来谋求生存。福克纳已经看清了自己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的命运将是不断地写书。这样的命运意味着,他要创作——要侍奉心中的一个梦和一团火:我就这样创造了自己的宇宙。”许多评论家认定福克纳是个题材向后看,而风格和形式向前的作家。这一说法看似辩证深刻却与事实的本质不符。福克纳的小说发生在“南方”,但严格意义上,南方只是他的写作方法,因为他恰好是个南方人,他对南方熟悉,所以他需要南方为他服务。但是他没有必要恪守南方的历史事实,而是经想象把玩事实,把它们糅合、增删、修改,赋予其完全不同于任何事实状态的新貌,从而创造出一个具有独特面貌的艺术世界。这个世界对应的是福克纳的内心需求、内心真实。他创造着小说中的世界,又甘心让小说中的世界创造自己。写作对于福克纳来说是生命的需要、生命的组成部分。可以为自己写作是他一生追求的境界,“一天,我好像关上自己和所有出版商的地址、新书目录之间的闸门,对自己说,这下我可以写啦。”为自己写作意味着挖掘更多私密材料的自由,进一步回溯过去和深入内心。福克纳在《野棕榈》中创造了一个人物夏洛特·里登迈耶,取材于情人梅塔和海伦。福克纳用心中的画笔,把心上人的身世剪辑一番,去掉生日、结婚和工作等经历,把她画成一个胆怯、可爱的姑娘。福克纳小说中许多人物其实都是他现实生活中的人物的改造。他小说中的历史,既包括过去,也包括现在和未来。他小说中的地方,即是南方也是北方,即是美国也可以是其他任何地方。
1950年,福克纳终于出大名了,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功来了,有名有利了,他反而感觉空虚。这时他更加感到,他真正需要的是创作本身。多年来,他建立了独特的生活方式,即一直抱住自己虚构的世界不能松手。一旦对通向虚构世界的路和虚构世界的联系失去把握,他生活的信心便会动摇。出人头地固然比被人冷落好,但是,却不能给他持久地满足。写作中,总有一个个声音对他歌唱。就像写第一篇小说《坟墓里的旗帜》时,写吉本的声音呼唤出他最喜爱的凯蒂的形象。一个个的独特的声音,汇聚在一起把空荡荡的工作室变成热闹的王国,把生活中的寂寞和痛苦融化掉。什么也缓解不了福克纳写作的欲望,金钱、爱情、出名都不能。
他需要不断地扩大他的王国,把不同的部分联系起来。写完一部书后,短暂的舒适、高兴和完成感,很快被空虚淹没。他的创作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也是拒绝毁灭的办法。《去吧,摩西》是他最后一部重要小说,他进一步探索了“荣誉、真理、怜悯、体贴和忍受悲痛不幸的能力”等他熟悉的题材,刻画了一个个努力奉行的人。
[编辑本段]生平创作
福克纳一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近百篇短篇小说,其中15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其主要脉络是这个县杰弗逊镇及其郊区的属于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个家族的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1800年起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系中共600多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在各个长篇、短篇小说中穿插交替出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是《声音与疯狂》。
批评家普遍认为,从发表《喧哗与骚动》的1929年到出版《去吧,摩西》的1942年,这13年是福克纳文学创作的全盛时期。《喧哗与骚动》与《沙多里斯》有类似之处,两本小说都反映了南方世家的没落。但《喧哗与骚动》已摆脱了传统的现实主义手法,通过人物的内心冲突、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追溯蓄奴制种植园制度的消极影响。《我弥留之际》是福克纳的又一力作,写农妇艾迪·本德仑弥留至死后10天之内的事。《八月之光》写一个在社会里找不到自己位置的孤独者被不合理的社会法则支配,受到命运的播弄,终于悲惨地死去。《押沙龙,押沙龙!》通过几个人的叙述来表现庄园主汤马斯·塞德潘的兴衰史。该作品是福克纳创作中最具史诗色彩的一部。它跌宕多姿,有声有色,悲壮激越,从中可看到古希腊与莎士比亚悲剧的影响。
《去吧,摩西》是一部系列小说,由7篇作品组成。主人公艾萨克·麦卡斯林,是一个庄园主家庭的末代子孙。小说一方面是麦卡斯林家的族长老卡洛瑟斯的两个支系(白人,包括女儿的后裔;以及黑白混血儿的后裔)的种种辛酸、痛苦的故事。另一方面是有关打猎的几篇故事。其中最长的一篇《熊》尤为杰出,是美国文学史上写打猎,写大森林的最优美的作品,充满神话色彩,饶有象征意味。
福克纳其他重要作品还有《圣殿》、《标塔》、《没有被征服的》、《野棕榈》、《坟墓的闯入者》、《修女安魂曲》、《寓言》、《掠夺者》等。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小镇》、《大宅》)也很重要。塑造了弗莱姆·斯诺普斯这个精明、狡狯、由原来的穷光蛋变成地方上银行家的形象,他是南方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
福克纳从1957年起担任弗吉尼亚大学的驻校作家,直到1962年去世。
[编辑本段]影响
福克纳逝世后,美国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对他的评价越来越高,对他的研究本身已经成为一门学问。各国不断翻译、介绍他的作品,有些地区(特别是拉美)的作家的创作明显受到他的影响。福克纳已经成为一个现代经典作家,被认为既深刻地反映了社会历史,同时又是个现代意识很强的作家。他写了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的沟通与疏远,人如何追求、保持自己的“人性”;揭示了西方社会中人性受扭曲与异化的问题。评论家还认为,福克纳是挖掘与表现人的内心世界的高手。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精神的。他还根据自己对现代哲学、现代心理学对人的更深层的理解,形成了一种认知生活的独特眼光。并根据这种独特的眼光,相应地创造与采用了一系列新的小说技法,帮助他充分表现出现代人与现代生活的复杂性。在文学语言的运用与创作上,福克纳也堪称大师。他的语言丰富多彩,能提供多种风格的艺术珍品。
30年代,中国对福克纳有过零星的介绍与评论,真正的译介与研究始于80年代。这以后有了福克纳一些代表作品的中译本出版,与此同时,对福克纳的研究也取得了相当的进展。
[编辑本段]几部重要作品
《我弥留之际》是继《喧哗与骚动》之后又一部意识流小说杰作。母亲艾迪原本是杰斐逊镇的教师,嫁给农民安斯·本德仑后郁郁寡欢,后与巡回牧师有染,生下私生子朱厄尔,从此与周遭环境更是格格不入。艾迪弥留之际,要求丈夫和孩子们把她的遗体送回小镇安葬,对于艾迪而言,这是表示对于丈夫和环境的最后轻蔑;而对于安斯和孩子们来说,完成她的遗愿既是对死者的敬重,也不无驱鬼的迷信,中间还夹杂着一些稀奇古怪的个人利益。扶柩回乡的一路上,天灾人祸、磨难重重:大儿子被车压断了腿、成了终身残废;私生子在一次火灾中被严重烧伤;另一个智力不全的儿子因纵火烧棺而被送进疯人院;女儿为了搞到堕胎药而被药房伙计诱奸;拉车的牲畜也被洪水冲走。40英里的道路居然颠簸了6天,已经发臭的尸体终于到达目的地后,这个家庭顿时星散,只有心思单纯的一家之长安斯如愿以偿地借钱买了一副假牙,并带着新欢踏上回家之路。《我弥留之际》是一出黑色的、残酷的喜剧,尸体是小说的中心意象,而死亡是小说的中心主题。它不仅反映了本德仑一家的无能和不幸,也曲折地传达出一种普遍的没落情绪,所以,小说不仅是描写农妇艾迪的弥留之际,也描写了整个南方的弥留之际。这部作品结构新颖,全书59节,每节是一个人物的意识流。叙述者共有15位,除了本德仑家的7名成员外,还有他们的邻居、偶遇的旅客和相关人士。他们在不同的场合、从不同的角度讲述故事、发表感想和追溯往事,各节之间相互呼应,而艾迪弥留之际的意识流是作品的核心部分,起到解释和连缀的作用。语言采用南方农民的鲜活口语,却又人人不同、富于个性。其技巧之精湛,令人叹为观止。
《圣堂》是福克纳第一部获得大量读者的小说。波普艾尔出身低微,身材瘦小且性无能,代偿心理使他变得极为凶残,长大后成为匪徒首领,绰号“金鱼眼”。他对法官之女、天真的大学生谭波尔施暴,并把她送入一家妓院。霍拉斯律师为了将谭波尔救出火坑,做了许多取证工作。但是在法庭上,谭波尔内心失衡,竟作了伪证,使得波普艾尔逃脱法网。后来,因为涉嫌谋杀警察,波普艾尔再度被捕,虽然他在此案中是无辜的,但因没有不在场的证据,最后被判处绞刑。波普艾尔始终以倨傲的态度对待法庭,几乎没有为自己辩护。《圣堂》揭示了南方法律界“圣堂”的腐败、社会的暴力与罪恶、以及人性的失衡。金鱼眼作恶多端,却能逃脱法律的惩罚,最后因为没有犯下的罪行而被处死,体现出法律的荒诞。全书描写了9次谋杀、1次私刑、1次枪决,折射的是暴力充斥、罪恶横行的社会现实。谭波尔深陷泥沼,同流合污,为仇人作伪证,丧失了基本的正义感,展现的是人性的沦落。尽管小说运用了通俗侦探小说的模式,亦不乏自然主义的描写,但是从主题和表现力度来看,仍不失为一部佳作。
《八月之光》是一部具有多重主题的作品,包括两条情节线索。第一条线索是关于乔·克里斯默斯的悲剧性故事。这个姓名与耶稣基督近似的孤儿,是一个中产阶级白人小姐与墨西哥流浪艺人的私生子,母亲分娩时去世,父亲被深具种族主义偏见的外祖父枪杀。乔出生后不久便被外祖父遗弃在一所白人孤儿院。5岁时,因窥见保育员的隐私,被保育员诬告有黑人血统,从此被赶出孤儿院。虽然乔的外表与白人无异,但他背负着血统的十字架,因此他的行动“既不像一个白人也不像一个黑人”,与社会相疏离。33岁时,乔流浪到杰斐逊镇当短工,结识了白人女性乔安娜,二人由相爱而同居。但是,当乔告诉乔安娜自己有黑人血统时,乔安娜提出结束关系。愤怒中乔杀了乔安娜,数天后,乔投案自首,主动接受白人对他的私刑处决。通过乔的命运,作品揭露了黑人在美国南方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批判了种族主义,并体现出对文化偏见和身份认同问题的深刻思索。小说的另一条线索是关于莱娜·格鲁夫的喜剧性故事。农村姑娘莱娜天真纯洁、信仰虔诚,从阿拉巴马州来杰斐逊镇找寻情人。已经有孕在身的莱娜坚信情人会负责地与自己结婚,没想到事与愿违。幸亏遇到好心的工头拜伦·本奇,在他的帮助下,莱娜生下孩子,最后二人幸福地结合。通过莱娜的故事,反映了作者返朴归真的思想追求。
《押沙龙!押沙龙!》是福克纳自己非常满意的作品,他特别为小说配了大事记、家谱和约克纳帕塔法县地图。书名取自《圣经》,本是大卫王对阴谋篡位被杀身死的爱子押沙龙发出的哀叹,福克纳借此表达父子反目、兄弟阋墙、命运不可违的悲剧主题。主人公托马斯·塞德潘出生于一个贫穷的白人家庭,少时立志要跻身贵族阶层。他依靠钢铁般的意志,终于成为西印度群岛的庄园主。就在功成名就之际,却发现妻子有黑人血统。于是他遗弃了妻儿,带着一群黑人奴隶前往密西西比,以图东山再起。很快他在约克纳帕塔法发迹,建成庄园“塞德潘百里地”,同时娶富商之女为妻,生下儿子亨利和女儿朱迪丝。南北战争期间,前妻之子查尔斯·邦爱上了同父异母的妹妹朱迪丝,亨利为了避免丑事发生,杀死了异母兄长。从战争中归来的托马斯·塞德潘试图重振家业,但终告失败,于是开始酗酒,并与穷白人琼斯的外孙女发生关系。愤怒的琼斯杀死了塞德潘。一度辉煌的大庄园迅速衰败。多年以后,流浪在外的亨利悄然回来,不久,一场大火将“塞德潘百里地”化为灰烬。作品通过托马斯·塞德潘一家的盛衰史,展现19世纪美国南方数代人的遭际与悲欢,揭示南方种植园社会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这部小说结构奇特,并非按照编年史顺序讲述事件的前因后果,而是打乱时序,通过几位叙述人的有限视角,使读者逐步拼接故事、辨别真伪。这种多层次的叙述,使故事保留了一定的空白点,同时具有一种扑朔迷离的效果。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也是作家花费心血最多、本人最喜欢的小说。小说讲述的是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老康普生游手好闲、嗜酒贪杯,其妻自私冷酷、怨天尤人。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因妹妹凯蒂风流成性、有辱南方淑女身份而恨疚交加,竟至溺水自杀。次子杰生冷酷贪婪,三子班吉则是个白痴,三十三岁时只有三岁小儿的智能。本书通过这三个儿子的内心独白,围绕凯蒂的堕落展开,最后则由黑人女佣迪尔西对前三部分的“有限视角”作一补充,归结全书。小说大量运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手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整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福克纳采用“复合式”意识流的表现手法,通过不同性格、不同遭际、不同品质的人物在不同的时间段内的意识流动来叙述同一个故事的始末,造成了一种意识复合流动的效果。其中虽有部分重复,却毫无雷同之感,原因在于作者描写的重心不在凯蒂母女堕落的故事本身,而是该事件在不同人的内心产生的影响及其导致的心灵变化。故事化为三个人物意识流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把读者引入各种人物的内心世界。小说未按时序展开叙述,需要读者在阅读中参与创造,把事件的全过程拼装完整,这说明表面颠倒混乱的时序下发生的故事有着内在的秩序。作品的叙述角度是由内向外的,叙述者头脑思绪的不断变化成为作品内容延展的主线。文中跳跃变幻的思绪不用清晰的文字作交待,而是采用诸如变换字体、口气、称谓等手段,需要读者细心辨别。
[编辑本段]《喧哗与骚动》
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本人最钟爱的作品,也是首次全面体现作家的思想倾向和纯熟技巧的作品。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扛鼎之作,是备受推崇的南方文学杰作;作为一部复线结构的纯意识流小说,是广受好评的现代文学经典。
书名出典于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主人公麦克白的著名独白:“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直到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的确,小说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了这种痴人说梦式的喧嚣和混乱,体现了美国南方没落世家中人生的无意义和深刻的精神危机。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年、约克纳帕塔法县杰斐逊镇一个姓康普生的南方世家。这个家族曾经显赫一时,祖上出过州长和将军,广有田地,黑奴成群。但是南北战争之后,家族渐趋没落,只余下一幢破败的家宅以及一户黑人佣人,连长子上大学、女儿办婚宴也要卖了最后的田地才能应付。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只知道缅怀过去,发表空论,成天借酒浇愁,致使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一败涂地,最后酒精中毒而死。康普生太太念念不忘自己的南方闺秀身份,她精神抑郁、无病呻吟、自私乖僻,极度地以自我为中心。长子昆丁生性懦弱、多愁善感,怀着对妹妹的病态之爱,19岁时在哈佛大学投河自尽。女儿凯蒂富于生命力,性格开放,由于未婚先孕,便与一位银行家结婚以掩人耳目,被丈夫发觉后撵回娘家,却又不为思想保守的家庭所容,只好将私生女小昆丁寄养在父母家里,漂泊异乡以出卖色相为生。次子杰生没有享受到分毫遗产,中学毕业后便做了办事员,进银行工作的美梦也因姐姐的离婚丑闻而归于破灭,他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爱钱如命,用种种手段敲诈凯蒂,虐待小昆丁,侵吞凯蒂寄给小昆丁的生活费。小儿子班吉纯洁善良,可惜是个白痴,33岁却只有一个3岁孩子的智力水平,因为试图强奸邻居女孩,被做了阉割手术。小昆丁在冷漠无望的环境中长大,17岁时偷了舅舅杰生的不义之财,跟一个劣迹斑斑的流浪艺人私奔。家庭中唯一的亮色来自黑人女佣迪尔西,她是康普生太太出嫁时带过来的家奴,多年来一直忠心耿耿,不仅担负起家务重任,还一直保护着班吉、凯蒂、小昆丁等人免受杰生的伤害。
整部小说由四部分组成,各部分叙述者不同,所以又被称为:“班吉部分”、“昆丁部分”、“杰生部分”和“迪尔西部分”。
第一部分是“班吉部分”,正式标题为“1928年4月7日”。这一天是班吉的33岁生日,迪尔西的小外孙带他到外面去玩。这一天的见闻与回忆,构成此部分的主要内容。由于班吉没有时间观念,过去与现在了无界限,所以他的意识流狂杂混乱,成为一个典型的“愚人所讲的故事”。在他回忆的15个场景和几十个断片中,能够依稀拼凑出童年的圣诞节、凯蒂的婚礼、祖母的去世、父亲的去世、昆丁的自杀等家族重要事件。在班吉的世界里,姐姐凯蒂处于不可替代的中心位置,因为凯蒂真正地关心他、呵护他,所以他依赖凯蒂、崇拜凯蒂,为凯蒂的失身而痛哭,为凯蒂的出走而难过。
第二部分是“昆丁部分”,标题为“1910年6月2日”。这是昆丁自杀的那一天。清早,在哈佛的寝室里,他被手表的滴答声弄醒。在砸碎手表、打好行李、写好遗书之后,他乘电车横穿波士顿。这一天他遭遇很多事——购买自沉用的熨斗、被误认为诱拐犯而遭逮捕、被朋友保释、与朋友打架,不过主宰他思想的,是对妹妹凯蒂的耿耿于怀。他回忆起与凯蒂丈夫和情人的两次不愉快的会面,心绪复杂。昆丁对凯蒂充满一种不正常的爱怜,既为凯蒂的有辱门风而愤怒,又因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沮丧。到晚上,昆丁投水自尽。因为昆丁处于高度亢奋状态,所以他的内心独白时而紧张,时而涣散。作为大学生所具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和哲理性体悟,与精神恍惚状态的梦呓和种种潜意识活动一道,构成一股复杂的意识流。
第三部分是“杰生部分”,标题为“1928年4月6日”。这是杰生暴跳如雷的一天,种种不如意接踵而至,包括小昆丁逃学并且与流浪艺人交往;凯蒂来信问及寄给小昆丁的钱;收到情妇来信;还有错过了在股票上赚钱的机会。杰生痛楚地回忆着家人是如何对不起自己,他对凯蒂母女充满着怨毒心理。在饭桌上,他冷酷地暗示母亲,应该把班吉送进疯人院、把小昆丁送进妓院。杰生虽然工于心计、富于逻辑,但同时他又是偏执狂和虐待狂,经常发作头痛病,这使他的叙述也有混乱的一面,特别是其自我表白和辩解,反而使他的扭曲心态暴露无遗。
第四部分是“迪尔西部分”,标题为“1928年4月8日”,改用第三人称叙述。这天是复活节,早晨,杰生发现小昆丁偷了他的7000元存款逃跑了,于是气急败坏地报警。但因为这些钱的大部分是他克扣的凯蒂寄给小昆丁的生活费,无法向警察解释钱款来源,因此只能自己四处找寻,怎奈毫无结果。女佣迪尔西忙完家务,带着家人和班吉去黑人礼拜堂做了复活节礼拜。这一部分采用传统的叙事角度,补充了前三部分没有交代清楚的情节。迪尔西以历史见证人的身份,目睹了康普生家族的兴衰。同时,她的忠诚、仁爱与忍耐,与前三个叙述者的病态性格形成鲜明对照。
《喧哗与骚动》通过康普生一家的没落,为南方传统和贵族精神谱写了一曲挽歌。“南方骑士”昆丁对老南方传统恋恋不舍,不过,他虽然保留了贵族式的骄傲,却缺乏适应社会变化的能力,最终以自杀的方式逃避现实。杰生顺应潮流,完全抛弃了贵族价值体系,却同时丧失了人性,那种资产者的实利主义和市侩精神,残忍、自私得令人发指。班吉的思想纯真得像一面镜子,但是没有思考的能力,只不过是一个无法自理的善良的白痴。凯蒂曾经天真活泼,充满活力,然而后来失足堕落,彻底摧毁了南方淑女形象。一家人的手足相残,更是破坏了南方重视家庭与亲情的传统。在福克纳笔下,老南方已经彻底解体,新南方却又异化充斥,在绝望之中,唯有正直、善良、乐观的劳动者迪尔西,体现出人性复活的人道主义理想,那也正是南方的希望所在。
《喧哗与骚动》颠覆了平铺直叙的传统叙事模式,其艺术风格的创新一直为人所称道。
小说构思巧妙,结构奇特。福克纳曾说,“这是一个美丽而悲惨的姑娘的故事”,凯蒂实为小说的中心人物。作者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处理方式,通过其他人物对主人公的看法与回忆,塑造出更为饱满和立体的人物形象。福克纳相信:“间接叙述能更加饱含激情;最高明的办法,莫若表现树枝的姿态与阴影,而让心灵去创造那棵树。”作品从四个不同的侧面,展现出凯蒂的“姿态与阴影”,并给了读者充分的想象空间来“创造”出自己心目中的主人公形象。这种从不同人物视角讲述同一个故事的手法,也叫“对位式结构”。
在小说中,福克纳纯熟地运用了意识流手法。作品除了第四部分运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外,其他三部分皆采用第一人称“我”的叙事方法。三兄弟的意识流活动各有特色,不仅能够体现白痴、精神崩溃者、偏执狂与虐待狂不同的心理状态和语言特色,更能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探索他们的意识与潜意识动机,借此塑造人物性格。福克纳对意识流手法的运用,堪与爱尔兰意识流大师乔伊斯媲美。
从叙事角度看,小说时空倒置,寓意深刻。全书四部分的叙述时间分别为1928年4月7日、1910年6月2日、1928年4月6日、1928年4月8日。不仅如此,人物在内心独白中不断陷入回忆,而且回忆中还有回忆,班吉部分中由现在返回过去的时空切换大约有100次,昆丁部分大约有200次。在此,时序的颠倒有着深刻的含义。书中的人物觉得时间是一种与人为敌的力量,他们始终在与时间搏斗,这种搏斗体现了康普生家族无力抗拒历史进程的悲剧。萨特曾经指出《喧哗与骚动》是一本关于时间的书,福克纳对时间的处理方式体现了南方文化的“回忆”特质,即对现实的失望、以及从昔日旧梦中觅得安慰的期望。此外,作品吸引读者去寻找叙述线索、重建时间顺序,客观上也提高了读者的参与程度、加强了小说的效果。
福克纳经常使作品的故事、人物、结构与人们熟知的某一典故大体平行,使作品在神话原型这一参照系前得以突破具体内容的限制,从而获得一种超越时空的意义。在《喧哗与骚动》中,故事和结构以基督受难周为原型。1928年的三个日期,恰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1910年昆丁自杀的那个日期,又恰是“圣体节”的第八天。作品与原型既有对应关系、也有反讽关系。比如,复活节前夕是基督下界拯救人类的日子,可怜的班吉正需要拯救;复活节那天小昆丁的出走,与基督临死留下的箴言“你们要彼此相爱”形成鲜明对立;圣体节是供奉耶稣圣体的节日,昆丁在潜意识中把自己当作耶稣、设法对妹妹的堕落进行救赎,但是他所能奉献的,不过是自己凡人的生命;小说结尾黑人教堂里复活节礼拜的场景,也与主题相呼应,颇为耐人寻味。
最后,小说的语言别具一格。福克纳的文体风格植根于南方文学传统——演说体散文,并善于运用南方方言,尽管这种口语风格有时不符合书面语的严谨规则,但是生动形象。福克纳小说中的句子也不同凡响,似乎作者要把一切都塞进一个句子中去,所以叠床架屋、宛若迷宫,无法进行传统的语法分析。
[编辑本段]诺贝尔文学奖
1949年作品《我弥留之际》获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 “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
他在获奖后的演说中,阐明了自己对于写作目的的看法,写出了作家应当创作出未曾有过的事物。短小精悍的一篇演说词包含了深刻的意义。
[编辑本段]福克纳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奖仪式上的致辞
我感到这份奖赏不是授予我个人而是授予我的工作的, ——授予我一生从事关于人类精神的呕心沥血的工作。我 从事这项工作,不是为名,更不是为利,而是为了从人的 精神原料中创造出一些从前不曾有过的东西。因此,这份 奖金只不过是托我保管而已。作出符合这份奖赏的原意与 目的,与其奖金部分有相等价值的献词并不难,但我还愿 意利用这个时刻,利用这个举世瞩目的讲坛,向那些可能 听到我说话并已献身于同一艰苦劳动的男、女青年致敬。 他们中肯定有人有一天也会站到我现在站着的地方来的。 我们今天的悲剧是人们普遍存在一种生理上的恐惧, 这种恐惧存在已久,以致我们已经习惯了。现在不存在 精神上的问题,唯一的问题是:我什么时候会被炸得粉身碎骨?正因入此,今天从事写作的男、女青年已经忘 记了人类内心的冲突。然而,只有接触到这种内心冲突 才能产生出好作品,因为这是唯一值得写、值得呕心沥 血地去写地题材。 他一定要重新认识这些问题。他必须使自己明白世间 最可鄙的事情莫过于恐惧。他必须使自己永远忘却恐惧, 在他的工作室里除了心底古老的真理之外,不允许任何 别的东西有容身之地。没有这古老的普遍真理,任何小 说都只能昙花一现,不会成功;这些真理就是爱情、荣誉、怜悯、自尊、同情与牺牲等感情。若是他做不到这 样,他的气力终归白费。他不是写爱情而是写情欲,他写的失败是没有人失去可贵东西的失败,他写的胜利是 没有希望、更糟地是,甚至没有怜悯或同情的胜利。他不是为遍地白骨而悲伤,所以留不下深刻的痕迹。他不 是在写心灵而是在写器官。 在他重新懂得这些之前,他写作时,就犹如站在处于世界末日的人类中去观察末日的来临。我不接受人类 末日的说法。因人能传种接代而说人是不朽的,这很容易。说即使最后一次钟声已经消失,消失在再也没有潮 水冲刷的映在落日余晖里的海上的最后一块无用礁石旁时,还会有一个声音,人类微弱的、不断的说话声,这也很容易。但是我不能接受这种说法。我相信人类不仅 能传种接代,而且能战胜一切而永存。人之不朽不是因 为在动物中惟独他永远能发言,而是因为他有灵魂,有同情心、有牺牲和忍耐精神。诗人和作家的责任就是把 这些写出来。诗人和作家的特殊光荣就是去鼓舞人的斗 志,使人记住过去曾经有过的光荣——人类曾有过的勇气、荣誉、希望、自尊、同情、怜悯与牺牲精神——已达到不朽。诗人的声音不应只是人类的记录,而应是使人类永存并得到胜利的支柱和栋梁。
编辑:作文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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