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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可以群

时间:2012-05-14来源:作文地带栏目:语文课件资源作者:liuxuepaper.com 课件资源收藏:收藏本文
诗可以群
语文,课件
作文地带题目:诗可以群
文章细节:liuxuepaper.com 标题:诗可以群


国学网 吴承学 何志军

内容提要 魏晋南北朝诗学批评大力倡导诗歌创作的个性化与抒情作用,历来为人熟知。然而当时大量新起的诗歌创作形态却反映出更为深层的文学倾向和风气:追求集体性、功利性与交际功能,充分地体现了儒家“诗可以群”的美学观念。这两种倾向在当时并行不悖且水乳交融,诗歌既成为抒发个人性灵的工具,同时也成为公共社会关系的润滑剂。“诗可以群”的倾向是诗歌创作走向普及与繁荣的巨大驱动力之一,也是中国古代文学所固有的民族特色之一。

每个时代文学思潮的表现是多样的,见诸文字的理论如专论、序跋等,容易为人所注意和认可;但是许多人们司空见惯而又习焉不察的事物或现象,有时反而可能更真切地反映人们深层的思想观念。文体创作形态就是如此。文体形态是人类感受世界、把握世界、阐释世界的方式之一,它们是历史的产物,积淀着深厚的文化意蕴。当特定的文体形态与群体的感受方式和时代精神相对应时,才受到普遍的接受,这正是某些文体形态在特定时代兴盛的基础。在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坛上,兴起一些创作形态,这些创作形态往往又是交织而兼用的,当然,有些创作形态早在魏晋以前就出现了,但是直至魏晋南北朝才形成风行的局面。这是值得特别注意的现象。因为这些创作形态从总体上呈现一种当时诗坛上带共性的审美趣味:它们都体现出诗歌创作上注重集体性、功利性与交际功能的倾向,这反映了与当时人们所公开标榜的文学理论迥然不同的趣味。
东汉以后,儒学衰微,玄学振起,通常人们认为,魏晋南北朝文学倾向是注重个性化与审美,但这仅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魏晋南北朝实际的文学创作中所反映出来的注重集体性、实用性与交际功能的观念,也是不可忽视、无法回避的。然而这种观念往往为人所忽略,而忽略这一点,对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潮风貌的掌握就可能是不完整的。
魏晋南北朝文坛与儒学传统之关系,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复杂论题。固然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创作,对强调文学为政治教化服务的儒学文艺观有所突破,但在深层方面,仍然受到儒学的巨大影响,甚至对儒家文艺观有所发挥,比如他们在创作形态上,比起前代都更充分地体现了和发挥儒家“诗可以群”的美学观念。
孔子曾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孔子主要是就《诗》的吟诵与运用来立论的。所谓“群”,何晏《集解》引孔安国的话说是“群居相切磋”,朱熹《四书集注》说是“和而不流”,“诗可以群”就是指人们可以用诗歌来交流、沟通思想感情,起到协和群体的作用。在孔子的理论体系中“群”的思想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孔子主张君子要“群而不党”(《论语·卫灵公》),他不主张个人离群索居,《论语·微子》中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他非常强调人的社会性、集体性,强调人只有生活于社会伦理关系之中才能生存和发展,因此人必须结成群体共同生活,个人的意志需求应该建立在社会群体的情感、社会责任、社会行为的基础上,个体与群体和谐相处,协作团结,在儒家的理论体系中,人具有互相依存的社会性。“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儒学建构了以仁为核心,以血缘亲情关系推衍到社会集体乃至民族国家的思想体系。这是一种比较积极的人生态度和入世精神,表现出对人生、社会和集体的关注和积极的参与精神。儒家伦理学并不忽视个人价值,但相较而言,更重群体,这正是与道家那种高扬个性而超然物外,隐遁山林,逃避人生的态度绝不相同的。所以“诗可以群”反映出儒家对于文学艺术的某种需求,也就是通过文学艺术而达到上下和悦、互相仁爱、协作团结的特殊作用,这是儒家所提倡的“仁者爱人”即真诚互爱的仁爱精神在美学上的反映和要求。
儒学的地位在魏晋南北朝虽然不及汉代,但是儒学的一些内在精神在人们的观念中仍处于统治地位。虽然,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很少直接和系统地阐发儒学“诗可以群”的诗学思想,但是在创作上却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热衷于实践和发展着这种观念。同气相求,以文会友是古代儒家标榜的伦理传统。《易·兑》谓“君子以朋友讲习。”《小雅·伐木》谓 “嘤之鸣兮,求其友声。”《论语·颜渊下》:“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魏晋以后,文人在社会生活中交往更为广泛而频繁,社会交际变得越来越重要,诗歌创作在注重个人“吟咏情性”的抒情功能的同时,其诗歌创作的集体性、功利性与交际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上述所涉及的种种文学形态正反映了这种文学倾向与文学观念。
在魏晋南北朝这种注重文学的集体性、功利性与交际功能的风气之中,我们看到统治者对这种风气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魏晋南北朝的许多统治者都喜爱文艺,他们积极参与文学创作,并对其内容与形式起着导向作用。六朝的许多诗歌创作活动是在君主与权贵的主持下进行的,一些诗人的创作则是奉君主与权贵之命而作的。虽然,在魏晋南北朝主张诗歌为政治教化服务的理论声音较前弱化,但是却开始出现统治者占据文学话语权的趋势,出现了遵命文学的趋势。
“诗可以群”的意义与作用是双向的。在魏晋南北朝,由于文学观念的自觉,诗歌创作的地位提高了,诗歌既成为抒发个人性灵的工具,也开始成为公共社会关系的润滑剂。魏晋南北朝文人对于这种创作的集体性、功利性与交际功能的追求已形成一种风气,诗人一方面固然可以利用这些形态,表达出亲情、友情、同僚之情以及君臣之情,同时诗坛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大量歌功颂德、附庸风雅的低劣诗篇,产生出大量遵命而作、为情造文甚至重复雷同的无聊作品。自此之后,诗歌既可能成为个人性灵的雅品,也可能沦为应酬交际的俗物。
但是无论如何,“诗可以群”这种注重创作集体性、功利性与交际功能的倾向是诗歌创作走向普及与繁荣的巨大驱动力之一。也许还可以说,“诗可以群”也是中国古代文学所固有的民族特色之一。

[作者简介]吴承学,1956年9月生,1990年获复旦大学文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著有《中国古代文体形态研究》等论著多种;何志军,1973年12月生,中山大学中文系博士生,发表过《<文选>李善注与中国文学批评》等论文。
作者通讯处:510275广州中山大学中文系吴承学
电话:020-84035491(宅)
Email:hsswcxliuxuepaper.com

全文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2001年第5期

作者:吴承学 何志军 [2001-10-29 9:14:22]

编辑:liuxuepap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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