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地带题目:牛汉散文及其原生性格
文章细节:作文地带整理 标题:牛汉散文及其原生性格
“没有月亮和星星,天是囫囵的,完完整整的。”“天黑透了,天才能安静下来,风筝在天上才自在。天空只有风筝和灯,只有海琴的歌,一个完美的世界。”
“好一个完美的世界!这段话极其诗化,而且内涵很广。您的父亲极其清高,渴望在俗世中求取精神上的解脱,追求完善的自我。只有在全黑的夜晚,他的灯笼才是他自我光芒的展示,他的风筝才是他心灵自由的飞翔,他的海琴才是他心灵的琴音。他希望他的心灵世界独立而完美,不沾星月的光华,而有自己的光辉……”
牛汉的父亲史步蟾是一个文人,农业学校毕业,在北京大学旁听过两年,经历五四运动,大革命失败后回家种了七年地。他孤独哀伤,抑郁寡欢,显得苍老;不过,他还算是完整的自然生命体(非伤残生命),依然能够灵性敏锐地从生活与自然中感悟诗意。他喜欢放风筝,送海琴,吹箫,组织自乐班吹笙和管子,读诗,写诗,喜欢徐志摩。“我家收枣时节,父亲从不插手,宁神静气地在屋里看他的书,炕桌上摆一碟刚刚出坛的,红艳艳的、胖胖的醉枣。看几页书,吃一颗醉枣。”(《打枣的季节》)打枣季节,斯文的父亲可以静坐在房里看书;而牛汉不行,他逼不及待地高举竹竿,要做打枣的主角;我说,若院子里有人打枣,今天的老牛汉也做不到像他的父亲那样宁神静气地在屋里看书。牛汉之清是品格之清,而不仅是气质表面化之清。他是土里滚爬长大的,终生土性土味。童年时,他对故乡的一切充满热情与好奇,像泥鳅一般融入了乡间生活。
应当说,父亲是牛汉的诗性与艺术启蒙老师。父亲在日常生活中已把诗性与艺术细胞传承给了他。
“我们一家子就可以演唱各种秧歌”;“故乡古老的音乐和谣曲养育过我稚小的心灵。”更是父亲,领牛汉进入音乐世界,领他聆听心灵的呼吸,召唤他《心灵的呼吸》;教他吹笙,教他领悟艺术的本质是与生命相融合:“指头按眼,不能按得太死,声音都憋死了,音调要像呼吸那么自然才好,呼吸是随曲调的命脉而呼吸。”“他瘦削的双手端着笙座,当嘴唇跟笙的嘴一旦接触,笙跟他的生命就在冥冥之中形成了一个活生生的整体:没有笙,就没有父亲;没有父亲,也就没有笙。”“先得摸透每个笙管的个性”。于是,他从吹笙中理解了节奏,“心灵的吐诉需要节奏,节奏能把内心的各种情感调动起来,凝聚成实实在在的音响世界,任何一个音节都不是可有可无的,都不是孤立的。”
父亲以自己的情趣爱好引逗着牛汉走向诗化的境地,黎明领他去听树林里鸟儿的歌唱,“谁也拍不死萤火虫”的童话发生在夏夜。
在月夜里,父亲放风筝,送海琴。父亲的风筝真大,有“丈把高”。父亲放风筝真虔诚,“我们村和附近几个村流行一个谚语:‘史桂林的风筝头一分儿。’卖豆腐的老汉夸自己的豆腐说:‘我的豆腐是史桂林的风筝。’父亲的风筝挂上灯笼之后,三五里内的几个村庄都看得见。”(《月夜和风筝》)
海琴,形状似展开双翅的蝴蝶,是用纸和竹制成的,上面描绘着彩色的图案……
海琴的上端,在两翼之间,有一个铁丝做的环套,可以连在风筝的绳索上,海琴的下端挂着灯笼。一旦灯笼里的蜡烛点着了,热气上升,从灯笼顶部的空洞冲冒出去,直冲着海琴的两翼,产生出浮力,海琴带着红灯笼,便沿着绳索,歌唱着向上升去。
父亲对我说:“把耳朵贴着绳子。”
我把耳朵赶紧贴向绷得像弓弦的绳子,果然便听见海琴抚着绳索,奏出了非常奇妙的大海的音乐,不同于板胡,不同于笙。仿佛是一群炸窠的蜜蜂,嗡嗡地护着蜂王,在天空旋飞。又仿佛觉得不是一根绳索在弹奏,而是弹着无数根弦子。可能上边风紧的缘故,声音越听越响。等到海琴和灯笼升到风筝那里就停了下来,变成一颗红的星悬在空中,漆黑的夜空上,只有这一颗星微微地在摇动。琴声并未消失,还在不停地演奏着,只是没有上升时那么洪亮罢了。
其实,耳朵不贴着绳索,也能听到海琴演奏的音乐,全村的人坐在房子里都能隐隐地听到,就像滨海住的人家都可以听到海韵。(《海琴》)
父亲一生最喜欢树林和歌唱的鸟。没见鸟飞,没闻鸟叫。父亲望了望,闻了闻,便知道林子里有不少鸟。父亲知道:“树林里过夜的鸟总是一群,羽毛焐得热腾腾的,黎明时,所有的鸟抖动着浑身的羽翎,要抖净露水和湿气。”父亲说鸟要唱歌了,鸟真的唱了起来。父亲说:“鸟最快活的时刻——向天空飞离树枝的那一瞬间,最容易被猎人打中。”
牛汉以《心灵的呼唤》、《月夜和风筝》、《海琴》、《父亲,树林和鸟》、《少年与萤火虫》五篇优美的散文刻划出具有诗人气质的父亲之形象,也是他最诗化最快乐的童年境界。父亲从大自然捕获诗意,在生活中创演诗意;牛汉从大自然与父亲身上捕获诗意,提炼了,升华了。父亲写诗从未想过发表,牛汉以逼真、形象、简洁、精炼、生动、优美的散文还父亲诗人与艺人的本真,留下父亲的灵性与智慧,传承着父亲的爱。
《少年与萤火虫》是散文亦是诗。少年不相信他不能拍死一只萤火虫。
“少年忿忿然举起手,向颤动的火花狠狠拍下去。
突然,我看见少年的手僵在空中,仿佛被无形的手猛一下抓住。
同时听到一声啊哟,“它真美,我差点把它打死!”
后来,少年逢人便说:“谁也拍不死萤火虫。”
但是,刽子手应当除外。”
人性在这里留下了,永远地留下了。少年拍不死一只萤火虫,人性永远地保存住了。刽子手能够拍死萤火虫,刽子手的人性没了,永远地没了。至于,萤火虫之美究竟是什么,任凭我们以各自的愿望去猜测吧。萤火虫很弱小,但以飞翔、发光、光闪、光照表现美。萤火虫好像人间的诗人,它是大自然的诗人。萤火虫之光是什么?生命之光、人性之光、灵魂之光、智慧之光、自然之光、艺术之光?一切之光!
牛汉毕生咬文嚼字,毕生试图主宰语言,毕生努力创造语言,毕生以文字在留住!他不仅以诗歌留住了时代,留住了历史,留住了苦难,留住了智慧,留住了诗性;也留住了爱,留住了故乡,留住了童年,留住了滹沱河,留住了祖母,留住了父亲,留住了秃手伯,留住了宝大娘……他生命中拥有过或热爱着的一切。
4、大地之赤子——《高粱情》赏析
在我看来,牛汉诗作《半棵树》、《华南虎》、《汗血马》是他的自画像。而他的散文《高粱情》,算得上是他的第四幅自画像——爱与本质的自画像。此文有八千字长,不仅抒发作者对高粱的崇敬之情,也代表了所有种过或吃过高粱的人们对高粱唱出了最深情最热烈的爱之歌,可以说,这是一首激情而近乎完美的献给高粱的诗篇。单凭这篇散文,大家便可以看清牛汉的本质:土性,血性,融在他深不见底的爱之中(即绵绵性);他无愧为大地之赤子,爱之赤子。他爱得太执着,渐渐形成了独特的自然生命艺术观:艺术与生命与自然相融相通,不分彼此,共同生长。
敬高粱,想高粱,吃高粱,种高粱;高粱面,高粱酒,高粱醋;高粱林,高粱拔节,高粱根,高粱气息,收割后的高粱地,高粱之从里至外,与高粱相依为命的人,与高粱命格相似的人,一切都让牛汉细微入微地写尽了。
我未种过高粱,也未吃过高粱,甚至记忆中似乎只在电影《红高粱》中看见过高粱。我的家乡种水稻,我童年时常去插秧或割禾,但要我写关于水稻的文章,我真写不出,三言两语就说完了。可以说,我是从这篇《高粱情》中认识高粱的,牛汉的文章致密如高粱说明书,而又不是机械而冷冰冰的说明书。他的语言质朴,生动,情感饱满,融入人性人情,充分表现其文字功力深厚与情感烬热绵长,此文俨然是酿了六十年的高粱酒,又浓又烈的陈年酒。我想,年年种高粱的农民们也未必比牛汉更懂得高粱,有的人懂得却可能无法说得清,更不要说写成文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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