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地带题目:有歌相伴,人生真好[教师随笔](网友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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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音一中 李志华
有月相伴,星空更美;有水相伴,山更灵动;而我,有歌相伴,人生真好。
有幸秉承妈妈的基因,我天生爱唱歌。
第一首听出味儿的歌曲是《妹妹找哥泪花流》。那是我很小的时候,爷爷是生产队的会计,在爷爷的办公室里我平生第一次见到了唱片机。随着圆盘的匀速转动,曼妙优美的歌声便飞扬出来,太神奇了!但更神奇的是那旋律能把人带入另一个世界,那世界凄楚感人,我仿佛成了流泪的小花。从此迷恋唱歌,无论儿童的还是成人的,毫无选择全喜欢。好在那时的歌曲都很革命,《南泥湾》、《我的祖国》,不仅好听还给人以力量。
有一次,妈妈用爸爸从学校里借来的录音机给我录了一首歌,那歌的名字叫《五讲四美三热爱》,可旋律已不记得了。听着自己的声音从盒子里飞出来,那份快乐呀,像蒲公英的小花伞,飞遍我童年的山野。
可后来不记得为什么事哭过一大场,把嗓子哭哑了,好几天说不出话来,差点成了哑巴,后来又得了百日咳,又把嗓子咳哑了,再后来又患了鼻炎。几番折腾之后,一个“天才的歌唱家”就这样陨落了。不过丝毫不影响我对唱歌的喜爱,唱不上去可以小声唱,可以用假嗓子唱,后来干脆喜欢男生的歌,因为调低适合我。
上初中时,教音乐的老师都是客串。哪位老师唱歌好听就来教几堂音乐课,所以乐理从来不会,但学会了不少好听的歌。《党啊,亲爱的妈妈》让我感受崇高,《童年》、《外婆的澎湖湾》让我体会清纯,最喜欢的是《清晨来到树下读书》,常给我蓬勃的求学之路注入朝气和力量。
那时学歌的另一个途径是听收音机,那台小小收音机曾伴我度过成长岁月,那是我精神食粮的重要来源。从那里不仅能听到孙敬修老爷爷的故事,听到中外经典电影录音,听“小叮当”,听“星星火炬”,而且能听到好听的歌曲。收音机不同于录音机,听到的歌曲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听第二遍。我学歌很快,几乎都是在无意中学会的,总是先学会曲调,很少能记住词。常常是听过的歌曲,不知什么时候,便猛想起唱出来,自己也很惊喜。但从没因此浪费过时间,常常一边洗衣服一边听,而且那时学习劲头足、成绩好,不耽误干活,不耽误学习,妈妈便不干涉。
虽然喜欢唱歌,却很少在人前唱,更羞于登台,都是自娱自乐,自我欣赏。有一次,学校搞文娱活动,有同学举报我会唱歌,于是班主任便在放学后留下我,想听听我唱得怎么样。结果足有半个小时我没唱出来,到底没张开嘴,老师失望而走。为这事,我常后悔自责,十五年后又见到老师,说起此事,笑谈当年。
最悲哀的歌曲我唱过,那是高考落榜的日子里,心里涌出的都是悲伤的歌,我唱着唱着就能流泪,流得满世界都是眼泪,“男愁哭,女愁唱”,我是长歌当哭。想想也真该谢谢那些歌,否则我真不知怎么宣泄那些情绪。
再次对歌有新感觉是在参加工作当了老师之后。学校里有活动,年轻人“在劫难逃”。一次校园之声音乐会上,在本镇电影院的大礼堂里,从未亮过相的我,以田震的《好大一棵树》轰动全场。我未婚夫所带两个班的学生竟然有人站起来喊“师母万岁”。后来单位里有什么活动便少不下我了,我这才发现我这个天生带来的无需雕琢的本领还能给别人带来点快乐,给自己带来点光环。
丈夫不会唱歌,有一段时间我特别喜欢一首怀旧的英语歌《往事重现》,他恰好教英语,便央求我教他,于是我盘腿坐在床上,十分认真耐心地连教他三天,愣没学会,依然南腔北调,终于彻底绝望。他很为此遗憾,我倒觉得没什么,不会唱歌也好,没那么多丰富没用的感情,更踏实一些。后来这一因素竟遗传给了我儿子,那腔调那个正啊,常常令我叹服,只是也羞于人前唱歌。
时下流行去歌厅唱歌。在繁重劳累的工作生活之余跟朋友去歌厅练练歌真是个放松的好办法。在那里有屏幕提词,有音乐造势,有灯光掩护,俨然让你有明星的感觉。不过,有时也糟蹋艺术,无所谓,只为一乐。
我喜欢唱歌,想唱就唱,哪管他是厨房,还是浴室。
一首歌一个故事,《友谊地久天长》能再现《魂断蓝桥》那荡气回肠的凄美爱情
一首歌一副画面,腾格尔陶醉的《天堂》能让人如临草原仙境
一首歌一个时代,样板戏《甘洒热血写春秋》能让人回到激昂而又不幸的文革十年
一首歌一种心情,一首《驼铃》能让人感受千古别情。
有歌相伴,人生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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