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地带题目:从李广的纳贿薄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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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祥盛
清弘治年间,太监李广是以旁门左道被宠任的,也以旁门左道而垮台。《治世余闻》卷二记云:“太监李广权倾中外,大臣多贿求之。戊午岁,建毓秀亭于万岁山上,既成后,适一小公主患痘疮,众医莫效。李广饮以符水,遂殇。”意思是:李广给出天花的小公主吃符水,小公主死掉了。其后不久,清宁宫又发生火灾,这两件事激怒了皇太后,她说:“今日李广,明日李广,兴工动土,致此灾祸,累朝所积,一旦灰烬!”到了这地步,才有朝臣伺机弹劾李广。李广害怕了,饮鸩自尽。皇帝下令抄李广住宅,抄获一帙“纳贿薄”。簿中记载了大臣某送黄米几百担,某送白米几千担,统计数百万担。其实所谓“黄米”即黄金,“白米”即白银。朝廷不知道李广竟已贪婪到这般地步。这大量的赃物自然被没入宫中,行贿大臣的真姓大名也已暴露,只因多系“皇家戚畹”,弘治皇帝并未按薄究闻,这乃后话。
李广纳贿,能够仔细地留下记录,此举说明李广贪而精细,也说明他很注重“情义”。对“数百万担”的纳贿,意味着要作相应的交换,徇情枉法也罢,买官卖官也罢,即使庶民骂他祖宗八代也罢,反正“受人之托,必受人之用”,既拿了人家的钱,就得要记住人家,替人家办事,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钱,不作个记录怎么行?忘记了又如何替人办事?张三李四王二麻,金银不等,身价不等,要求不等,分分类,归归队,哪些是重点,哪些是一般,要对得起这些金银,对得起送金的赵、钱,对得起送银的孙、李,至于老百姓当然就不在所列了。由“纳贿簿”估计李广是重“信用”的,至少不是糊涂蛋,更不会装糊涂,即使办不成事,背地里常翻翻纳贿薄也不会忘记别人给他的“好处”。再看,从“纳贿薄”中李广的贪心也能显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没有虚伪的掩饰,他大概不愿意犯那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何必又加上数罪并罚之丑呢,坐牢也罢,杀头也罢,他更不忍心叫“监察御史”为查明巨额财产而熬费苦心。此说若能成立,李广虽然罪该万死,但从他的“纳贿薄”透出的心迹至少还带出点有理有序的逻辑。
李广及其“纳贿薄”已作为《治世余闻》流传于世。三百年过去,当今的某些公仆,也有因钱而“东窗事发”常被曝光于媒体。苏北某县的一名卖官“公仆”案发后,也露出类似李广的“纳贿薄”,那上面详记了官欲较旺的各类“小公仆”七十余人姓名以及笑纳的金额,这位卖官“公仆”与太监李广的心态有哪些异同,且当别论,但他也确实没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又见某法制报披露:江苏盐城市某局副局长孙某,受贿人民币13万元,美金6千元,金项链一根,判刑14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30.3万元,美金3850元,金戒指六只,定罪判刑二年半(注:这比受贿罪轻得多)。类似这种案情并非绝无仅有。由此,人们自然会联想到李广的“纳贿薄”。试想,如果受贿人没有李广细心而真的忘记了行贿人的姓名,那些行贿者除了庆幸自己没被暴露,背地里不是更会狠狠地骂一句:“肥肉给狗白吃了!”行贿者如果真是(其实大多不可能)遇上这样的贪官,也算是倒八辈子霉了,因为人家太监李广纳贿都能作个备忘录,难道学过高等数学的当代某些贪官连流水账都不能记?天上掉不下馅饼,同样也掉不下人民币与金戒指,说不出自己钱财的来源,恐怕连鬼都不信,说穿了,那些贪官们个个一肚子数,他们很清楚,凡被抄出的,法官还没掌握的,只要能够隐瞒的,统统归为来源不明,最多不过判处五年徒刑,这样的犯罪心态,没有李广“坦荡”,但却比李广“聪明”,更比李广狡滑。
由李广的纳贿薄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这里的隐隐约约,其中的清楚与糊涂,给当代人更多的启迪,应该是对法律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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