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备考室的工作人员处领取《考试登记表》;
三、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上个人信息(姓名、拼音及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如果缺项或错误,请及时的告知备考场所的工作人员并惊醒信息勘误登记,考生不得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个人信息;
四、考生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持本人的《考试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及有关考试材料到指定考场外等候考试;
五、考生等候考试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与其他考生交谈;
六、等候考试的考生在考官请其进入考场后,方可进入考场;
七、考生进入不准进入考场前必须关闭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
八、考生不准将录音设备带入考场;
九、考生不准向考官赠送礼品、礼金等财物;
十、考生不得将考场内的考试资料(录音笔、考生登记表、考官考试用品等)带出考场;
十一、考试完毕后,考生迅速离开考场,不得与其他等候考试的考生交谈考试信息;
十二、考试工作人员或考官对考生真实的验证;
十三、对考生的考试违规行为,将根据《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依照《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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