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包拯为官公正清廉,被老百姓尊称为“包青天”。他担心家人子弟利用权势腐化,因而自述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包拯为何立这样的碑文以警后世?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一天,包拯去陈州灾区放粮,灾民纷纷来告他亲人包勉的状。原来,包勉做沙县知县时,侵吞救灾粮款,逼死人命。虽然因此而罢了他的官,但百姓仍不服,又把状纸投到了包拯手里。
包拯见此民众气愤,大怒,把包勉拿来问罪。包勉在事实面前没有抵赖,但他请求看在母亲面上,让包拯饶他一次。他并且表示,决心今后不再欺压百姓,胡作非为了。
包勉提出看在母亲的面上是有原因的。
包拯生下之后,他父亲因他皮肤太黑,把他当作怪物抛弃了,是他大哥捡他回来的。这时大嫂王凤英生下包勉才一个多月,同时带两个孩子,不仅精力照顾不过来,奶也不够吃。为了养活包拯,王凤英忍痛将自己的儿子寄养到别处,抚养包拯到7岁。所以包拯喊大嫂叫“嫂娘”。
包勉以为一提看到母亲面上,包拯就会心软。可是包拯心想:赛如亲娘的嫂嫂一贯教自己做官要清正,替老百姓干好事,我要是顾念私情有意包庇,这不符合她的心愿。只要我给她养老送终,嫂娘是不会怪罪的。
没想到,包勉的母亲听到儿子要被治罪了,一时想不开,痛苦不已。她找到包拯,想求个情。包拯恳切地说:“嫂娘,侄子有罪,应当与民同治。如若治了罪,就是出于公心;如若不治罪,就是徇私包庇。嫂娘一向正直,并且一再教我为官清廉,如果包庇了侄子,叫我以后如何公正地为百姓做事呢?”嫂娘听了,觉得包拯的话在理,便擦了擦泪说:“人家都称你‘包青天’,这是咱家的光荣,你就按法律处置吧。”
于是,包拯立即根据法律,用铡刀将侄子包勉铡了。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地称呼他为“包待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议”十五卷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