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最喜欢的动物,非兔子莫属。
小兔子的眼睛红彤彤的,像两颗价值连城的红宝石,它的尾巴很短,像个小绒球,它全身上下最突出的就是那两颗门牙,那两颗门牙就像两块小木板,真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霸气。它的前爪很短,站立的时候特别像侏罗纪时代的霸王龙前爪。
它全身雪白,像一颗还没融化的雪球。它在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两只长长的耳朵似乎可以把十万八千里远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不管是人们说的悄悄话,还是小虫的鸣叫声,它都能尽收耳底。
兔子的性格很温顺,并没有什么攻击力,但它善于奔跑和跳跃,还有听力很好,这是它免于被肉食动物吃掉的三项本领。不过,你千万别以为兔子不会咬人,你要是把它惹毛了,它就会毫不留情地狠狠咬你一口,你看它那两颗大门牙,轻则在你的手上留下牙印,重则流血不止。我的朋友就被兔子咬过。那天,他拿着一根棍子去打兔子,可能把兔子打疼了,愤怒的兔子一口咬住了他,直到现在他的手臂上还有印子。
这就是小兔子,它既让人喜爱,又让人恐惧。
《我最喜欢的动物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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