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暴力犯罪的课题,目前在我国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的研究,现有的调查或分析,一般仅从一个较为片面的角度出发。比如社会学注重对其现象的收集、归纳;教育学则则偏重对自身体制和教学内容的检讨;至于司法界,无论是在实务中还是理论上,亦只是单从一般的犯罪学角度探究其成因而企图完成事前的预防或事后的惩戒教育。由于考虑的范围比较孤立,必然不能全面而深入地剖析 “校园犯罪”这一独特的社会现象。“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因而,唯有从更高的角度方向可能俯瞰全局,既找出“校园暴力犯罪”现象背后的成因,更能综合地构建行之有效且针对性强的预防和教育的系统。 作文地带 www.liuxuepaper.com
现有的研究资料,一般将校园暴力犯罪作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校园暴力犯罪,是指犯罪构成中的客观要素,如犯罪主体、对象、案发地等方面的其中之一涉及校园因素的暴力犯罪;狭义的校园暴力犯罪仅指犯罪构成中的犯罪主体为教职工或学生。 作文地带 www.liuxuepaper.com
而根据校园暴力的来源及施暴者的不同将其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暴力现象。此类校园暴力主要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或家长采取不恰当的、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以致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的行为,如体罚、变相体罚、言语侮辱等。二是青少年学生的施暴行为。学生施暴主要是指某些学生因过早的、不成熟的三角恋、钱物需求、青春性意识萌动或者仅仅因为模仿录像某些情节、发泄心中怨气等而对其他学生施暴的行为,如殴打、强奸、抢劫、侮辱、杀害等,此类行为在宝安区俗称“下暴”。三是校外人员对学生的暴力行为。这一现象主要是指一些校外的闲杂人员或非法商家,为了一定的物质利益,满足欲望或为了发泄心中不满而对于不谙世事的青少年学生施行的身心侵害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一些非法之徒窜入学校或在学校附近、学生上学的路上抢劫学生财物,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人格侮辱等;其二、在文化娱乐活动中,一些商家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纷纷将兜售目标定位于广大学生,其中不少人用黄毒诱骗以牟取暴利 。
综上,本文结合对发生的校园暴力犯罪真实案例的调查,将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暴力犯罪作为研究的范畴。
青少年暴力犯罪呈明显的激情性、突发性和盲动性,主观上道德法制观念淡薄,尤其是法制观念缺乏。
第一,青少年暴力犯罪一般背景简单,动机单纯,尤其是在抢劫、流氓、强奸、轮奸、斗殴等暴力犯罪中表现明显。据调查,有26%的青少年在作案时无明显动机,而动机较为明确的占2%,模糊的占13%.
年仅16岁的张某,从小为父母娇惯,学习成绩优秀。当他和姐姐因为一块西瓜而争吵时,被激怒的他一气之下,趁姐姐不备夺过菜刀,向姐姐头部猛地看了几刀,姐姐当场死亡。
17岁的李某中专毕业分配工作后,一直表现良好。然而因为脸上长满了青春痘,情绪大落。自己认为相貌丑陋,终日离群索居。后因久治不愈,便灰心丧气,曾几次自杀未遂,后来便趁半夜持刀杀害其同室好友,而他的动机只是“只有去杀人,才能被杀”。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清楚的发现:由于青少年受特殊生理、心理、地位、环境的限制,其暴力犯罪不会过多的表现出成年人因政治、工作、生活等因素而导致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等犯罪的特点。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动机基本上出于原始的、本能的低层次需求,表现为以满足性欲、物欲、自尊欲和表现欲等较低级的生理、心理欲望为目的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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